为切实落实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社会职能作用,助力行政机关加强对商品房预售领域的监督管理,推动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有效落实,防范化解“一房二卖”交易风险,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先后走进通化市自然资源局、通化市住建局就商品房预告登记及风险防范等问题,与行政机关进行“面对面”交流。通铁法院综合审判庭徐曌天就商品房预售信息查询、预告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等向通化市自然资源局下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详细了解,向与会人员讲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协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主要内容,并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