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张某、王某盗掘古文化遗址案,这是该院建院以来审理的首例该类型案件。经审理查明,2021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张某、王某及张某1、张某2、张某3(三人均另案处理)在榆树市参加一亲属乔迁宴聚餐时,张某1提出去公主岭市盗掘古文化遗址牟利。次日晚,上述五人在公主岭市一处农田内,利用张某1事先准备好的金属探测仪、铁锹、编织袋等工具盗掘一处古文化遗址,窃得国家二级文物一件、三级文件四件、一般文物十三件并藏匿于张某1家中。犯罪后,张某、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伙同他人实施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