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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祖国“护旗手”“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庄严的国歌响起,唐河县龙潭镇王庄村委大院内,十几名小组党员及自发前来的群众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工作人员和镇党委有关领导带领下庄严肃立,望着那面“迟到”多年的五星红旗”在湛蓝天空上迎风飘扬,在场的党员干部群众无一不心潮澎湃,满怀憧憬。 2023年3月15日,唐河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龙潭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对所辖区5个行政村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次日巡察组成员走访发现龙潭镇找子庄、段庄、王庄、小张庄等4个村部大院未设旗台,未立旗杆,未挂国旗,瓦房村、岗陈村等2个村部大院有杆无旗。巡察组当天立即向龙潭镇党委下发整改建议书,要求龙潭镇党委由点及面,立即对全镇各村部、中小学校等应当悬挂国旗的场所开展自查。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认真剖析自查,举一反三,坚决整改到位,履行好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收到整改通知书后,龙潭镇党委立即作出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进一步普及国旗法相关知识,提高全镇党员干部对国旗的认识。截止目前,龙潭镇已梳理全镇悬挂国旗情况,严格按照国旗法要求升挂国旗。 “针对此次事件,我们认真反思和反省,杜绝再出现此类情况,同时也感谢巡察组对基层党组织及时的政治体检,指出问题方便及时整改。”龙潭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在每个中国人心中是信念、是灯塔、是前进行的动力,正确规范地悬挂国旗既是维护国家尊严,又是基层组织形象的体现,通过村部悬挂国旗,加强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的作用发挥,能够激发共产党员的光荣感和干部群众落实党的二十大要求,实现中国第二个百年目标的决心。”第四巡察组负责人表示。(徐世伟 张鑫) 编辑:王改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