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落实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促进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履行职责,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召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工作标准》培训会,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连柏健主持并讲话,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飞带领集中学习《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工作标准》,学习内容主要从六大方面进行解读,分别是总则、司法责任追究范围、司法责任调查认定、司法责任承担、司法责任追究程序、附则。要求全院干警会后认真研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工作标准》,加强对工作标准的学习运用,提高履职水平,准确把握责任追究情形,紧抓关键岗位,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党组书记、院长连柏健作总结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工作标准》,加强对司法责任追究标准的学习运用,提高履职水平,时刻警醒自己要树立底线意识,坚守底线。二是要践行司法为民。办好每一个案件、写好每一份文书,我们办的每一个案件都事关民生,事关党的执政根基,要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有机统一,要有证据思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是要弘扬“工匠精神”。坚持把工匠精神理念融入到司法工作当中,形成司法“效率”向“效益”型转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追究工作标准》精神,以明责定责、问责追责为着力点、以担责尽责、忠诚履责为落脚点,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质效和公信力,为吉林省法院高质量发展助力。(邢有军 王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