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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化争议 枫桥经验止纷争——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发出行政调解书10月21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发出行政调解书,通过调解的方式,有效化解了一起因房屋征收补偿问题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案件的圆满解决。 该起案件源于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协议的履行不满,因此将房屋征收部门诉至法院,在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展开工作,经过细致的审查和精准的研判,并在实地勘查了安置房屋、全面了解现场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此过程中,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多次与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并联合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召开协调化解联席会议,对案件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判。经过不懈努力,争议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行政调解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这一举措不仅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今后类似行政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探索新的司法工作方式,提高司法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邢有军 王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