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通知》要求,提升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能力。2023年8月31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举办通化地区行政应诉能力提升培训会,通化地区及梅河口市共计80余名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参加此次学习活动。
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宇焘受邀为大家授课,王宇焘围绕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学习交流,围绕什么是“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为何出庭应诉、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如何出庭应诉、进一步做好“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的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讲授。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结合铁路法院近年来审理行政案件的整体情况,重点选取涵盖全区行政机关败诉的典型案例,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具体分析了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标准。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对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引导作用。行政机关负责人直接参与诉讼越多,老百姓就会真切感受到“民告官”时不再“难见官”、越来越感受到法律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此次培训,有效提高全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和应诉技巧,加快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推动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府院联动机制诉源化解行政争议等起到重要作用。(邢有军 王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