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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 对校园霸凌说“不”

一、什么是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是指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者多次蓄意、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者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等事件。

二、校园霸凌的危害?

(一)受霸凌者身体上受到伤害,心理上更加敏感、猜疑,情绪抑郁。

(二)霸凌者自身遭受多方面消极影响,如性格暴躁,易怒,妨碍与同学的正常交往。

(三)霸凌行为会“污染”学校的学习、生活环境,引起个别学生效仿,导致其他学生缺乏安全感,影响学校的管理和正常教学活动。

 

三、霸凌者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恐吓,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面对校园霸凌,我们应当怎么做?

面对校园霸凌,要及时保证自己安全,伺机尽快逃离现场,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学校老师;事中视情况引起他人注意或大声呼救,在人身受到紧急威胁的情况下,要抓住时机敢于反击,并迅速逃离,避免受到严重伤害;事后要第一时间寻求老师、父母、警察的帮助,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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