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降低行政机关败诉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推进优化府院联动机制工作,强化诉源治理,坚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近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组织相关部门针对金岸地块涉诉案件召开府院联动协调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燕、立案庭副庭长王强、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主任王永华、副主任张莹娟、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金京波、通化市司法局科长李国臣等参加会议。
会议以“如何有效解决金岸江都小区未安置回迁户涉诉案件”为主题,坚持类案示范机制,加强“涉众型系列案件”治理,坚持用确定规则、指导调解、化解同类型纠纷,减少批量案件和类案诉讼,在金岸江都百余户未安置回迁户与行政机关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系列案件中,经释法明理后,推动行政机关正确处理案件的进程。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燕通报了通铁法院自2023年以来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相关的不依法履行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及补充协议案件情况,并就案件情形进行分类说明,与各部门共同商定解决方案,针对不同情况探寻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精准施策;立案庭王强庭长将最近的立案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经办中心主任王永华表示会积极协调,将老百姓的安置情况放在首位,尽快梳理重点案件、标记确定好处理案件方法,确保人人得到安置,协议内容得到有效落实;住建局与司法局的代表表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努力把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打造成为司法工作的亮点工程。
下一步,通铁法院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通过府院联动实现行政诉讼纠纷实质高效化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增量,切实提升行政机关公信力,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矛盾,坚持以更高质量的人民司法,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邢有军 王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