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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关爱信用记录 优化营商环境“朋友欠钱不还,没有打欠条,怎样维权?”“购买的房屋,到交房时间没有交付,开发商不愿意按照购房合同赔付违约金,怎么办?”“在装修公司缴纳了定金,还没有开始装修,不想用这家公司了,公司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定金不退,这样合理吗?”……6月14日,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群众的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南阳市宛城区积极开展“信用一条街”集中宣传活动,着力营造文明、守信、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活动中,宛城区通过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诚信守法宣传资料和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的方式,向过往群众解读“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与信用记录相关的概念,并宣传了通过诚信守诺的方式申请人民调解的制度和流程,提高群众诚实信用和遵法守法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前几天我给教育机构签订了授课协议,协议称上了一半以上的课程,就不予退款,但是我签协议的时候并不知道,机构负责人也没给我讲,现在我不想上那个课程了,机构也不给我退钱,我是真的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办。”宣传活动中,面对市民杨先生的咨询,宛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耐心地进行现场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本次矛盾纠纷中,教育机构明显违背了诚信公平原则,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而不履行,违法了法律规定......”通过详细讲解,积极引导市民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合法权益,工作人员随后又留下了联系方式,以便后续问题的解答。 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为多名市民提供咨询。 宛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日”宣传活动,加强了诚信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对诚信体系建设、营商环境优化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邢有军 通讯员 王春) 编辑:郭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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