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一起盗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4月17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毕某某犯盗伐林木罪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由3名法官与4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毕某某对砍伐的立木蓄积4.6745立方米的9棵国有林木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在检察阶段认罪认罚,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在给予毕某某充分辩论及陈述权后,我院依法判处毕某某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对其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也依法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毕某某将在5月中旬补植成活率达到98%左右的45株红松苗。 下一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通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邢有军 张馨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