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视网讯:近日,集安市人民法院清河人民法庭收到当事人送来印有“依法调处纠纷促和解,企业脱困受益更和谐”的锦旗。
该案件系买卖合同纠纷,原告集安市某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需要与被告某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签订《某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被告未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供货义务,亦未履行《会议纪要》精神,遂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公司解除合同,被告公司支付货款、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共计2600余万元,被告袁某对以上2600余万元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因案件标的大、案涉矿石价格经常浮动,如案件长期未决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为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和稳定,承办法官考虑到企业经营中资金周转、企业形象、商业信誉等情况,多次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合议庭成员和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最终使这起涉及260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调解结案。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又是市场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清河法庭将立足辖区经济发展大局,以常态化、多元化法治服务为基础,积极响应“法治护苗”活动,厚植营商环境的法治沃士,为更好地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邢有军 刘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