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资源案件的协作配合,确保检法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高效衔接,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量刑标准化,2023年5月23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与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环境资源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交流会,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连柏健、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田硕及通铁法院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通化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连柏健就2022年9月26日环资案件指定管辖的工作情况作了介绍,结合具体案例对梅河口地区环资刑事案件的证据规则、量刑标准等做了细致深入的总结,连柏健院长指出:一是规范化通化地区量刑标准,打破案件审理的区域链,实现同案同判;二是精细化证据标准,注重证据收集合法化、精细化;三是表格化量刑意见,明确个案基准刑,并根据认定的情节增减量刑幅度。加强法检在打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的密切协作,依法严惩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田硕副检察长对通铁法院务实的司法作风给予高度肯定,并表示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司法中要进一步统一标准和尺度,实现同案同判,罪责刑相适应,依法公正妥善审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立足林长制并建议林业局依法移送案件,充分践行绿色发现理念,逐步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和采纳率。
此次座谈会,进一步深化通化铁路运输法院与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的沟通交流,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建立常态化刑事审判工作联席机制,共同营造更加有利于全地区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法治环境。(邢有军 王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