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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运输费用?诉前调解化心忧!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调解员根据纠纷的争论焦点,有步骤、有规范、有实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为3名运输司机讨回了近1.5万元的血汗钱,在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同时,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原告苗某等三人一直从事运输生意,2021年3月底至5月初被告王某因承包水利工程而雇佣三名原告运输材料,期间结算了部分费用。但由于资金周转不灵,截止2022年1月底仍拖欠苗某等三人近1.5万元运输费。被告为缓解资金紧张的问题,出具欠条,并承诺于2022年6月底将欠款付清。但还款到期后,被告并未还款,原告三人多次催要,被告以资金紧缺为由拒绝还款,无奈,苗某等三人向辉南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立案庭受理该案件后,为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将案件移送至法院调解中心。立案庭庭长于涛与人民调解员刘丽珠认真查看卷宗,分析案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案。随后,调解员通过电话多次联系被告王某,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原、被告到院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所拖欠金额并无争议。但被告王某表示,自己并不是故意拖欠,而是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导致迟迟不能还款。在调解员耐心的沟通调解下,被告切实认识到了欠钱不还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也表示不想对簿公堂,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也将来法院前准备的现金,当场交付给了苗某等三人,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辉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多层次争议调解体系,始终坚持诉前调解优先原则,努力做到快速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省诉讼成本,不断提升基层纠纷化解能力,切实解决百姓的各类纠纷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