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辉南县人民法院审判质量提升,强化以审判质量带动审判质效整体提升效果,辉南县人民法院针对进一步贯彻落实《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审判质量“两提升、两降低”专项行动的方案》召开全体干警会议。
会上下发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审判质量“两提升、两降低”专项行动的方案》,并对文件内容和工作目标进行了解读。“两提升、两降低”即全面提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和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指标,降低一审案件被发改率和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指标。要求四项指标均需达到省院确定的考核标准,在此基础上,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和生效案件再审被发改率要继续保持全省前列,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和一审案件被发改率要位于全省中上游,四项指标均要位于本地区前列,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党组书记、院长崔新江也针对提高我院审判质量作出了以下几点指示:一是要办案规范认真并有责任心、善于总结经验教训,一定要避免因为小问题导致上访案件;二是要提升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要掌握法条和司法解释并符合法理规范地去使用;三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公正,接受判决结果。在调解、开庭和送达过程中要行为规范、注意形象,做好诉前风险告知工作和诉中调解工作,多参考同类案件的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面对有上诉倾向的案件要及时汇报,加强对细节的把控。
辉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审判质量“两提升、两降低”专项行动的方案》,通过深入开展审判质量“两提升、两降低”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本院审判执行工作质量、确保案件实体裁判公平、办案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