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息诉止争促和谐,释法明理显公平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实质性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力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告王某诉称,其为被告刘某承包的工程运送架子管,期间刘某一直拖欠运费,刘某虽为王某出具欠条一份,但其在王某主张还款时都以种种理由推脱,始终未予给付,故诉讼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刘某则认为自己系在双方没有核对运单的情况下填写欠条,故不同意直接支付运费,其要求王某提供相应的运单证明。承办法官充分考量案件具体情况,虽然刘某承认欠条为其本人填写,其中亦载明了拖欠的运费数额,但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庭审表现及共同核对未提交至法院的运单意愿,法官没有在庭审结束后依照欠条直接作出判决。最终双方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庭后核对了全部单据内容,刘某承认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亦在还款期限上予以宽限,在个案中真正的兼顾了法理与人情,至此矛盾纠纷得到顺利解决。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重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一份法律文书中彰显司法的刚度,更体现人性的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