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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我们在“路上”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钢城法庭妥善化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案件一: 原告A公司为钢城法庭辖区内的一家民营企业,曾在2014年10月至2021年11月期间与被告B公司发生多笔业务并签订了相应的购销合同,原告A公司将货物以物流方式交付被告B公司,被告B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但尚欠尾款没有支付。为此,原告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建议原、被告双方先进行对账。在法官的帮助下,双方认真核对账目,对尾款数目达成一致意见,被告B公司同意一次性给付原告A公司货款2万元,并将业务员缴纳的保证金冲抵货款。双方债权债务结清,其它权利原告不再主张。 案件二: 2022年3月,被告乙公司向原告甲公司采购货物,双方先后签订两次购销合同,货款金额合计16万余元。原告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了被告乙公司,但被告乙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在三个月之内给付货款。为此,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阅读卷宗,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便第一时间与双方联系,不断深入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并从长远合作的角度出发,不断优化调解方案。在多番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乙公司在有限期限内一次性将相应货款给付原告甲公司。不久,原告甲公司在收到货款后也及时撤诉,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下一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流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邢友军 杨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