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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真正实现,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全年工作任务,长铁法院执行局在工作中深刻理解“群众利益无小事”含义,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执行局再一次用行动践行初心,坚决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承诺。 耿某某申请执行北海某公司运输合同一案,通过线上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到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线下财产调查,但被执行人在广西北海,标的额仅1.8万元,显然线下调查经济成本远高于案件标的额,但法律的尊严不容用经济成本来衡量,为了法律的严肃性,为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实现,执行干警克服疫情影响,奔赴异地,日夜兼程,执行回5000元现金,剩余钱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此次执行行动有效的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同时也做到了从根本上为群众利益出发的基本点。作为司法机关,最为重要的便是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这也是党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接下来将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真金白银”来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文/蔡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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