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懂法、守法是我们教职员工恪守的职业道德和责任。12月6日晚,溪柄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福安市一级检察官黄清苹到校作了如何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的专题讲座。全体教职工聆听了讲座,会议气氛严肃认真。讲座开始,溪柄中心小学校长杨柳青指出:党和政府强调少年、青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维护校园安全,保护青少年权益,远离侵害,特此开展推进“一号检察建议”暨落实《强制报告意见》知识讲座。希望全体教职工能通过这次讲座对相关知识有更深入的了解,并能立足岗位,敬法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黄清苹检察官通过讲解案例,根据当前形势分析了全国校园教职工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存在的一些问题,详细解读了“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传达了最高检、教育部将 “一号检察建议”“没完没了”抓下去的要求和决心。并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高检院、教育部等九部委共同出台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绘声绘色,深入人心。黄检察官生动的讲述,深入浅出的分析,教职工们深受教育,进一步解释了《强制报告制度》和“一号检察建议”等法律条文,深感责任重大。对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被侵害,有着深刻的认识,愿与相关部门携手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共同守护、见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福建省福安市溪柄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