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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太和县依法拆除河道违建 全力助推“河长制”落实安徽省太和县认真执行阜阳市水利工作推进会要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上级交办及自查发现的涉河问题整改工作,共排查问题519个。目前,已完成规模以上河湖问题整改475处,整改完成率91.52%。 太和县聚焦“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是推进河长制“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转变的第一抓手。在基层“清四乱”专项行动中,面对的问题很多、很复杂,越到攻坚期,越会直接面对沉疴宿疾和难啃的硬骨头,必须把水域岸线是否干净整洁、河湖面貌有没有明显改善、群众满意程度如何作为根本标准制定工作目标,既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放松尺度。 今年太和县共拆除河道内违章建筑及庙房共计48处。笔者从县河长办了解到,该县的主要做法有三点。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县河长办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6月4日全市水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河长制工作的新形势和面临的问题,细化了重点工作和任务,制定了问题整改行事历,切实将涉河问题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是压实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按照市河长办印发问题整改工作文件精神,县河长办加强调度,组织重点河流沿线乡镇及县直单位召开涉河问题整改推进会,深入落实“点对点、长对长”的问题整改责任制,确保层层传达压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跟踪问效,发挥组织督导职能。县河长办及时组织人员实地督导问题整改进展,并将督导情况通报至各乡镇。同时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模式,联合检察官督导检查涉河问题整改进度,为河湖生态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了解,下一步,该县将严格按照省考核细则要求,对照考核细则,逐项落实,查缺补漏,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一河一策修编,问题交办分办制度建设等工作,确保年底考核前完成各项工作。 (闫健民 张岩) 责编:张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