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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领导到南阳市三中调研指导工作冬季难得的暖阳,温暖着三中校园。12月3日上午,南阳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庹军,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李军,南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平,宛城区教体局副局长李建志等一行来到南阳市三中调研指导校园欺凌防治工作。 李军主任逐一介绍了参加本次调研的成员,他强调了调研的目的: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引发社会热议,不但给学生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压力和伤害,更影响到校园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和蔓延,构建和谐校园,成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促进社会治理升级的重要课题。依法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心愿。对此,市政协决定围绕防范校园欺凌进行专题调研,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贡献政协力量。 三中教育集团校长赵庆峰就学校预防应对校园欺凌做了汇报,他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重点从三个方面汇报了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最后他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治理校园欺凌,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应遵循事前预防和事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加强家校共育,在强化家庭的监护责任,净化社会风气,加强未成年人品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还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校园撑起保护伞。 二是严守法律底线,加大矫治力度。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反映出我们在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处理的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一定滞后和不足。孩子们不懂法、对法律缺少应有的敬畏,这说明法制教育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针对当前校园欺凌低龄化的趋势,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三是对于已经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相应的惩戒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对未满18周岁的校园欺凌涉案者,法院可以辅导警告等方式处置。但如果后果严重且施暴者有前科,即便是未成年人涉案,也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法制教育至关重要。除学校开展的校园法制教育外,公检法司等机关可以深入校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实践,如案例教育、法官指导模拟法庭等。通过法制教育进课堂,普及法律知识,形成对法律的敬畏,使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恪守社会规范的行为习惯。 五是重视发挥工读学校的作用。建议市里(公检法司和教育等部门)加强工读学校建设,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各种方法都用尽仍无法转化的,可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依法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接着主抓德育和安全工作的副校长郭伟东就学生管理,特别是校园欺凌防治的难点等问题作了发言。 最后,李军主任、黄平局长也都做了总结性发言。整个调研活动严谨高效,一行人马不停蹄赶往下一个调研点。(邢有军 魏二驰 许 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