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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上”与“下”的关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提升地方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吃透“上情”,洞悉“下情”,并善于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要吃透“上情”。理论上的清醒时政治上明白的前提。所谓吃透“上情”,就是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理论成果,以及中央、省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要求、总思路、总基调,知道上级在抓什么、主攻方向是什么,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指导性。 二要洞悉“下情”。“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政治优势。洞悉“下情”就是按照群众路线的要求,放下架子、舍去面子、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与群众打成一片,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意见要求,掌握反腐倡廉的第一手资料,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操作性、可行性和针对性。 三要注重创新。就是要贯彻上级精神而不唯上,求真务实而不生搬硬套。在吃透“上情”,洞悉“下情”的基础上,要将中央、省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与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既要站位全局,又要阴帝制宜,找准切入点,抓住着力点,把握关键点,以思想理念创新带动工作创新,以工作创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发展。 河南镇平县纪委(庞铭边义斐) 上一篇用最真的心 写最美的故事下一篇安全伴我行 处处迎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