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回访,做好企业环境保护“后半篇文章”
水污染案件的后续怎么样了?
企业污水渗漏是否还存在?
当地居民的农田地生产情况如何?
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干警带着这些问题,深入涉诉企业开展判后回访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做到案结事了,为企业化解诉讼难题寻求“司法处方”。
判后回访的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在2023年有涉诉案件11件,是通化铁路运输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点关注对象,2023年7月20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曾与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梅河口市执法局共同来到梅河口市阜康酒精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了调研座谈,就污水管处理问题各方提出各类方案,本次回访主要是污水管道后续处理的情况,按照最优方案执行情况。
在回访过程中,综合审判庭干警向涉诉企业了解生效案件后续履行情况,进行判后答疑,并结合企业涉诉具体情况,帮助企业分析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漏洞,提出风险防范的建议,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同时,干警也认真倾听了企业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企业的司法服务需求。
对涉诉企业进行判后回访,既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也是坚持延伸司法服务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将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案件为背景,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通过府院联动为企业纾难解困,共同探索解决污染问题的方式方法,实现“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企业平稳运营+村民顺利农耕”的目标。(邢有军 王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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