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我们都尽到赡养义务, 为何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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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视网讯(通讯员 刘欣如)“希望我的母亲能出庭,我不相信起诉我们是她的本意。”辉南法院家事法庭上,几个被起诉的儿女对法官李明明说道,对于被母亲起诉这个事,他们不敢相信,更不能接受。



吴老太今年87岁,与丈夫宫某育有三儿三女。除大女儿宫某1远居沈阳,其他子女均相距不远。2000年丈夫去世后,吴老太将自己购置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孙子宫某2(二儿子宫某3的孩子)并与他同住。2016年孙子结婚搬了出去,老人便独居到现在。

以前的吴老太腿脚麻利,干活利索,不仅不需儿女多加看护,还能照顾孙子的饮食起居,每月2千多的养老金足够让吴老太享受安逸的生活,不料今年一场突发重疾打破吴老太平静的生活。8月,吴老太急性胃肠穿孔出院后,出现了大小便失禁的现象,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宫某3给吴老太雇个保姆,但养老金支付保姆工资后所剩无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儿女们又无所表示,家庭矛盾也日渐突出,一气之下,吴老太将几个儿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每人每月支付600元赡养费。



庭审现场,几个儿女表示委屈,母亲虽然独居,但他们会轮流看望照顾,对于赡养母亲,自觉已尽到义务。说到母亲重病后的几个月,他们更加情绪激动。原来,当初宫某2结婚时,考虑到宫某3再婚情况,作为长辈,他们忙前忙后,操办整个婚礼,但宫某3却连感谢都没有,对于老人将房子过户给孙子这件事,他们表示理解,但当初大家约定,母亲正常生活开销用每月的养老金支付,银行存款先不动用,以备不时之需,可宫某3在照顾老人时将存款花的所剩无几,一件件的所作所为,让大家寒了心。这次请保姆前,他们曾一次性将赡养费给付宫某3,请保姆时,宫某3没有和他们沟通,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就连这次母亲起诉,他们都认为不是母亲的本意。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让这个家庭重拾往日温情,法官李明明决定进行调解。一行人来到吴老太家,却发现老人时而清醒时候糊涂,仔细询问过后了解到,针对他们家的情况,社区建议到法院起诉并提供法律援助。面对这一情况,法官根据以往经验和吴老太的儿女们讲到,都是孝顺的儿女,履行了应尽的义务,但过往纠纷翻出来已无意义,眼下更应该考虑以后,让年迈的老人不再为此忧心,安享晚年。目前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家事女法官手记


在审判工作中,我们调解、判决,所做的不仅仅是对过往做一“了断”,更希望的是能为当事人未来的路点亮一盏灯,不必为此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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